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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0-0113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0年03月04日 文  号:楚市监发〔2020〕3号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2019年,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1133”发展战略和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深入推进质量强州各项工作,为推进彝州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2019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始终注重加强能力建设,不断促进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1.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监管机构和人员,为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打牢基础。2019年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全力支持配合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立足州情实际,积极做好新机构的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工作,目前批准设置内设机构33个,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14名,开发区分局10名,原来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各业务工作职能科室得到了最大程度保留,并加挂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州知识产权局的牌子,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持续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班子讲政治,顾大局,勇于担当,蹄疾步稳,高效推进,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纪律不松,干劲不减,做到了改革与市场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全力构筑市场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强州、市场主体培育等工作纳入了对县市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对州级安排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创新监管思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重要指标加大了考核权重,对10县市和州级成员单位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树立了明确导向。针对州县级“三合一”改革后职能增加、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在全州推行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抽查检查,使全州市场监管责任横向落实到边,纵向延伸到底。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局面。

3.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工作政治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层层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年”工作“十个一”警示教育推进会,局主要领导与64名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和局长分别与7位领导班子成员,7位班子成员与34个分管联系科室(部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共约谈处级领导干部10人,科级领导干部34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扛稳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为核心坚持不懈抓机关党的建设。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为契机,强化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支持,及时成立了机关党委,下辖党支部13个,有党员201人,选举产生了党委班子和各支部班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声望的骨干人员走上了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岗位。机关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各支部围绕每月确定的主题,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7场次;举办了为期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铭记党史不忘初心、《回望延安》、国庆专题《礼赞七十年,奋进新时代》、“共产党员要以身作则培育好家风”等6个主题进行辅导,州局机关、开发区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150名党员参加了培训;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州局机关第1至7党支部认真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开发区分局和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党支部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巩固提升工作。通过不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共评选出优秀党员60名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名。组织召开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议,评选5个先进党支部。

三是扛稳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以“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提升年”工作为契机,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局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中共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共计54份,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12次、党组会议20次、局务会6次、党委(扩大)会议7次、党员代表大会1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会5次。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多次研究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没有发生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平稳、安全、可控,主流积极健康向上。

四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州委的部署,及时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动员部署会议、专题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次、集中学习读书班2次,副处级干部和各支部分别围绕8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邀请州委党史办主任侯志荣进行了党史、新中国史教育辅导;组织州局16名处级干部到琅井村委会张经辰烈士纪念碑前缅怀革命先烈、到州党史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局领导班子围绕13个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9个专题的调研并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9份,并组织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报告会。党组班子和各支部分别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形成整改清单进行整改。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主题教育材料归档汇编。

五是认真履行对“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指导。制定方案督促各县市“小个专”党委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召开“小个专”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和示范培训班,抓实十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抓实两个覆盖,落实“四同步四联动”工作法,指导全州162个“小个专”党支部、1166名党员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服务中心工作,督促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加强典型培树,指导“小个专”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成功申报省级非公党建示范联系点2个,对44户州级、330户县级“共产党员示范户(店)”予以跟踪问效和巩固创建,有84个“小个专”党支部、491名党员开展了“三亮”活动。

六是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监管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结合在一起抓落实。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03人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行为。强化源头理治,认真开展纠风工作,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吃空饷”、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等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88人次。配合州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问题认真整改。组织开展了主题教育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等10个方面专项整治。

4.持续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制定下发关于成立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创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要求。及时做好文明单位测评系统材料收集和录入工作。通过了实地测评,云南省文明委已通报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先后组织开展了主题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爱国主义”4期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创文志愿服务。做好志愿者转接工作,成立了学雷锋文明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八城同创”志愿服务活动11次、参加人员1135人次,共清理垃圾14车30吨。我局党员干部捐款20100元,请专业人员对小区楼道墙面清理粉刷,让楼道墙面焕然一新。及时解决了雁塔社区“双报到”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做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氛围营造工作。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调查问卷测评。开展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文明科室评比活动。共表彰2019年文明科室(单位)11个、文明职工25名、文明家庭25个。

5.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己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双零行动,服务企业126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药品生产服务需求、配方颗粒试点、生物医药产业调研等专项调研,走访调研药品企业53户次;举办药品管理法律法规、GMP基础知识、认证准备知识等相关培训班7期,培训企业人员252人次;为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提供搬迁规划论证、新建、改扩建施工现场指导、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申报审查意见、咨询意见97户次。主动深入有意向申请产品备案的企业进行调研,指导企业开展产品备案申报工作,对楚雄恒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医用冷敷贴)产品备案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发出备案凭证和备案信息表各一份,经现场核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条。

(二)大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彝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认真抓好《“营商环境提升年—市场监管在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通过实施“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动”“公平竞争守护行动”“企业权益保护行动”“企业发展助推行动”“企业服务增效行动”“监管执法创新行动”,推动我州营商环境提升,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一是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进一步调整优化窗口设置、健全完善窗口管理制度,制定印发《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内部运行工作制度(试行)》,部门行政许可全部由一个科室进驻州政务中心,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梳理修订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材料清单、办事指南提供窗口,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对社会公众发布,加强线上智能引导和线下人工咨询,做到网上可查,窗口可见。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实施企业开办“一窗通”、企业注销“一网办”。年内,全州通过手机APP申报个体登记业务11517件,其中:申请开业登记10746件。认真落实“企业开办时间三天行动”,实现企业登记环节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其中90%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于7月10日上线运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至12月,全州通过“一窗通”平台申报开业登记信息802条。

二是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相继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整合22个部门的39项涉企证照事项,有效解决了企业材料重复交、部门多次跑的问题。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企业登记 实现了“零上门”“零见面”“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大力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实行企业名称网上申报自主申报。制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直接办、马上办、一次办”三项清单,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当场办结率显著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大幅提升。

三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国务院、省政府明确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转变审批管理模式,从以严格审核为主的准入前审批转为以信用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监管。年内,全州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市场主体累计3065户、5622条,其中今年以来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市场主体2733户、2813条;全州列入严重失信市场主体788户、1455条。强化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州因受到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主动整改后申请移除异常经营名录1709户、2755条,其中今年以来移除异常经营名录819户、886条。建立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共修复3户严重失信企业。

四是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州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税务、政务服务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全州自2019年8月28日起,与全省同步推行“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平台应用,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目前共有75户企业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申报注销。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全州通过简易注销方式注销企业1364户,发布简易注销公告177户。

五是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对涉及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等5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清理调整行政职权8类,1077项,行政职权对应“责任事项”9000项,“追责情形”8344项。对2019年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55件进行了评查。对266部涉及市场监管业务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印刷法制宣传材料15000份,宣传袋10975个。对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核审,出具假劣药认定意见书5份,指导县局行政处罚案件8起。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全年代表州局出庭应诉3起。

六是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楚雄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快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对机构改革后全州10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人,25个单位为成员的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州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暨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推进。年内,州和10县市已经全部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全州已实现州、县市两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

(三)积极抓好市场培育攻坚工作,为彝州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充分发挥好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做好全州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按照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和州级14个责任部门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分析、预警、推动、问效。年内,全州净增各类市场主体21550户,平均每天净增市场主体59.04户,完成全年16500户目标任务的130.61%,全州市场主体总体保持稳定较快发展,在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基础上实现了四季度“大收官”目标。至12月末全州市场主体总数达175833户,与去年同比增长13.97%。

(四)市场环境营造和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扎实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强化直销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对3个县反映的3件涉嫌垄断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对7个品牌商品标识被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年内,查处不正当竞争经济违法案件6件,案值43.23万元,收缴罚没款10.59万元。继续大力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过桥米线和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强化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服务“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2019年,全州企业年报率为92.31%,完成任务数90%的102.6%,应年报企业33816户,已报31217户;个体年报率为94.67%,应年报110139户,已报10427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5.15%,应年报3875户,已报3687户。僵尸企业清吊工作持续开展,清理吊销53户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推进,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5大项72小项,建立了全州市场主体库和执法人员库,建立了全州578名执法人员数据库,20.94万户市场主体数据库。制定2019年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方案,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全州共检查市场主体5741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共计117307条,其中行政许可94142条、行政处罚3006条、抽查检查19120条、联合惩戒27条、小微企业扶持1012条。组织开展高考期间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71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14户(次),查处违法经营1户,发送安全提醒短信4000条。认真开展非法集资整治,对本辖区P2P网贷风险机构日日昌、农金宝、建华诚信、兴滇互联等平台涉及所有项目借款企业真实性再进行复查核实,及时组织借款企业履行还款责任,针对虚假涉嫌违法违规项目,列出项目企业清单,将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对1户群众举报疑似开展网贷业务企业和1户消费者诉求,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派楚雄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答复网上信访事项2项,答复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件。认真落实广告监测制度,监测媒体广告27752条次,监测互联网广告672条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18次,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5件,曝光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4件;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375人次,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779户,检查广告、信息1676条。

二是网络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托云南网监系统累计核查判定建档网络市场主体信息1783户,审核发放工商网监电子标识121件。充分发挥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牵头职能,联合州委网信办、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楚雄州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州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检查网站、网店2023户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78户次,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4件,收缴罚没款3.8万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颁布施行为契机,首次在全州部署开展全州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双随机抽查工作,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实地线上抽查、信息录入公示等工作已经完成。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保证质量、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先行创建放心消费店(企业)、商场、市场、超市,截至12月31日,全州共创建公示挂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58家,文明诚信示范街1条。组织开展了3 ·15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公布2018年我州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全州广大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强化“1231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大力整合优化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价格、知识产权等五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和系统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受理登记,12315一部电话对外接听投诉举报”的整合改革目标。1-12月,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电话11370个,其中电脑语音留言4580个。登记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2194件,其中:投诉2343件,举报517件,答复消费者咨询9334件,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挽回经济损失406.25万元,投诉办结率为99%。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成立了综合、线索排查核查和宣传3个专项工作组,实行局领导挂点县市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召开各类会议研究专项斗争44场次;对10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督查2次;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265份;参加楚雄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2场次374人次;开展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17场次250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作出批示50余次。印制州市场监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1.5万份。加强线索排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排查行政审批33015 件,日常监督检查20035 件,行政处罚案件2287件(其中:州局排查行政审批3854件;日常监督检查855 件;行政处罚案件132件)。未发现不依法依规审批、失职渎职、“关系网”、“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行业领域监管漏洞、突出乱点专项整治7个(主要集中在市场欺行霸市、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传销、食品和药品、校园及周边环境、特种设备安全和重要工业产品、非法集资等7个环节)。全州共排查线索90条,及时向州扫黑办和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或反馈。州局收到州扫黑办移交线索11件,已核查回复11件,办结率100%。州局排查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4条,及时移交州扫黑办。共推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46户,限制办理工商业务5件。牵头15家单位组织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056人次,检查“保健”专店铺1019个次,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地区680个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8次。专项行动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成立宣传领导小组13个计221人;参加宣传人员数达314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8.31万份、企讯通向经营户推送短信7.75万条;悬挂标语746条、LED滚动宣传5826条;海报宣传4794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会议303场(次),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粘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1049份。开展协作执法行动26次,清理网络虚假信息68条,关闭网站APP公众号9个。

四是认真落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调整充实州打击传销协调领导小组,对州打传办收到的重大涉传线索及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对3件举报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依照《直销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直销企业产品推介、会议宣传信息披露和报备工作的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夸大计酬收益、违规招募培训、跨区域违规直销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以营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市场欺行霸市专项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乱象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2208人次,查处案件1338件,其中标准化违法案件1件、计量违法案件30件、质量违法案件45件、消费者权益保护2件、商标违法案件51件、专利违法案件3件、食品违法案件780件、其他违法案件393件、吊销营业执照4件,涉案货值金额2481.74万元,罚没款共计621.47万元。

六是做好打击走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召开全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会,制定下发《楚雄州打私办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打击走私农副产品走私工作的通知》,转发2019年全国打击走和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省打私办和省市管局关于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打击柴油走私专项行动、成品油及冻品等重点商品走私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7人次,检查各类加油站202个,抽样检验成品油21个批次,其中一个样品不合格,查处加油站混淆使用加油站企业品牌图标识不正确案件1件,查处无证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案件2件,超范围经营案件2件,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1件,发放宣传资料3500多分;检查肉制品及冷冻食品生产企业26家次,检查仓库、冷冻库306个次,检查冻品经营户780户次。检查粮食经营户79户次,发现问题91个;粮油检验检测520份,其中新收获粮食质量风险监测42份、放心粮油抽检92份。调整了楚雄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着力构建政府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双打”格局。组织开展集中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制定楚雄州2019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考核方案,安排部署2019年“双打”考核工作。年内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0377余人,检查经营主体25062户,查办涉假涉劣案件525件,罚款677.66万元;查处侵犯商标权案34件,罚款38.3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4份,查补税款325.08万元,捣毁制贩假窝点3个,涉案价值485.79万元,打击黑诊所11家,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进一步净化了我州市场营商环境。

七是认真履职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州2019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在全州范围内部署开展临时接电费收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全州共检查单位86家,核实清退价格收费金额6137.34万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查出违规金额35万元。组织全州开展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市场价格大检查工作,加强“保健”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整治行动中或者投诉举报涉及的“保健”市场产品和服务不实行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开展我州境内铁路货物运输收费专项检查;开展楚雄至南华客运班线市场秩序乱象整治,严厉打击在客运票价中强制加收保险变相乱收费的行为;开展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对州工商银行和州农业银行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进行重点抽查,工行农行退抵押评估费164.12万元,清退小微企业收费免收金额2.83万元;对全州医疗服务收费进行重点治理,全州共检查医疗单位26家,查出价格违法案件5件,查出违规收费8.1万元,现已处理结案3件,实施经济制裁10.08万元;对全州开展电价转供电环节加价清理整改检查工作,全州共抽查检查50家转供电主体,涉及终端用户5037户,已责令清退多收费用20.17万元;对全州有线电视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对全州广电网络公司有线电视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未发现全州广电网络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和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的行为。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全州人民食品药品安全。始终坚持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不动摇,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升。通过调整充实州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加强元旦、春节、州庆、“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召开全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楚雄州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楚雄州2019年食品药品工作安排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州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措施,全州学校食品安全、野生菌中毒防控、草乌附片中毒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19年全州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联合下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牵头,会同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等14个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联合整治行动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58件,罚没款共计105.2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3户,取缔无证企业(含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7家。

二是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得到巩固。制定印发《楚雄州2019年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楚雄州药品非正常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度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量化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方案和通知,对2019年度全州食品药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食品药品生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和各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着力推动结果监管向过程风险防范转变,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全州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6852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获证企业673家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1家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018户次,飞行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0家次。全州共立案查处并已办结案件23件,涉案案值3.08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原料及产品280.2公斤,罚没款26.31万元;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6份。督促254家获证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登录使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督查企业开展自检自查291家次,约谈企业74户次。对辖区内正常生产的291家获证企业100%确定风险等级。

三是流通环节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分别制定印发了《食品监督抽验计划》和《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及时排查、发现、处置问题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115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360个次、超市503家次、经营户50803户次、生猪定点屠宰场213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297份,发放食品消费提示24369多份,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453件(含简易处罚案件),案值14.8万元,罚没金额141.69万元,销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8797公斤。对8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现场检查,对118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未通过检查4家,收回GSP证书1家,撤销GSP证书3家;组织开展了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8家,覆盖率为100%,检查药品零售企业706家,覆盖率为58.63%。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7121人次,检查药品化妆品经营及药品使用单位6584户次,查处假药品及其它药品违法案件33件,收缴罚没款合计294195.51元,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19件,没缴罚没款42491.26元,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0份,取缔无证经营药品19户。结合职能职责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连续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非洲猪温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省外生猪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多次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对元谋、永仁、楚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肉品冷冻库、肉制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从定点屠宰场(厂)采购猪肉等生猪产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格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并做好相关台账和记录。坚持每周向省局上报《本周非洲猪瘟阶段防控工作情况》。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928人次、车辆752台次,排查食品经营者数量46888户次,其中集中交易市场5649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4412户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27182户次,组织学习247场次,参学人员34979人,发放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资料33908份,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台账5940户,与经营者签订协议书(或发出整改通知书)4960份,检查餐厨废弃物外置记录1171条。对171户次外省调运生猪进行备案。全州对市场、超市销售的153批次速冻猪肉制品进行检查排查,对有问题的23个批次进行清查,销毁并作无害化处理猪肉制品623公斤。

四是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强化食品药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经营者认真开展自纠自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使用保管、人员管理、清洗消毒等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程,全州共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单位12063户,累计完成率100%。其中,学校食堂完成1364户,完成率达100%。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节假日前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含铝食品添加剂治理、过桥米线放心消费行动、农村集体聚餐饮用自制泡酒中毒防控、网络订餐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规范餐饮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圆满完成了省、州主要会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31起,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保障了11000余人次的就餐安全。重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春季、秋季新学期开学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检查,严防严管严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积极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74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0179户次,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违规案件197件,罚没金额33.665万元。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完成了对全州辖区内6家新农合基药配送中标企业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检查,对县以上(含县级)基药使用单位每半年1次,部分县以下基药使用单位每年1次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2019年,新增规范药房507家,累计达标1388家,累计达标率为80.70%。继续推动全州“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全州新增“农村便民药柜”271个,累计设置507个。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年内,全州出动执法人员211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经营单位2570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855台套,发现安全隐患865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2份,立案查处3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经济处罚84万元,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全州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一是制定特种设备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按年初制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对26家气瓶充装(检验)站和22家重点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83(人)次,检查特种设备141台,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83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已及时下发督查通报限期整改。

二是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和《特种设备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全州建立了42家《特种设备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26家《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养老机构特种设备隐患清除、空分装置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三是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和淘汰工作。全州共排查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8台,计划2019年共淘汰燃煤锅炉37台,占总数的54.4%,2020年淘汰燃煤锅炉31台,淘汰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州已经全部按照计划拆除(改造)锅炉37台,完成了2019年工作目标。

四是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在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1203人/次,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827家,特种设备2308台,发现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89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8份,查封设备18台,立案查处3起违法违规行为,处罚1.3万元。

五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区局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层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7月份,组织相关单位在楚雄市开展了公用燃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同时以6月安全生产月和9月质量月为契机,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营造 “人人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人人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积极抓好质量强州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质量提升工作。出台《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质量提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各项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印发《关于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要求切实抓好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等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明确再分解。年内,质量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全州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74%,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9.1%,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分。接受了国务院对云南省质量工作考核现场核查,圆满完成了云南省对楚雄州2018和2019年度质量工作考评,开展了2018和2019年度州对县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工作作为扣分项纳入了州政府对各县市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通过完善并严格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奖惩,落实了责任,推动了工作。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帮扶服务企业208家,解决质量技术问题451个,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得到推广,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实施质量强州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在全州深入开展了质量月和质量开放日活动。选送15名中小学生赴上海市参加沪滇藏青“青少年手拉手质量夏令营”公益活动。

二是大力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彝州品牌培育创建,发展壮大彝州品牌。动员3家企业申报第四届云南省政府质量奖,摩尔农庄公司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圆满完成了第三届州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云泉酱园公司等3家企业获奖。开展了中国品牌日活动,积极组织彝州品牌企业和产品参加南博会等宣传展示活动。通过努力,各类品牌快速增长,累计创建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5个、中华及云南老字号7个、绿色饭店18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7个、州政府质量奖13个、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15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个、“三品一标”认证618个、省绿色食品十大名品7个、省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企业2家、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2个,筹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1个,青山嘴水库工程分获鲁班奖和大禹奖;有效注册商标达905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22件。

三是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2019年,共受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申请17家,新办证17张,注销1家,完成年度备案18家,完成现场核查8家,完成获证企业证后巡查35户次,州级实地抽查获证企业5户。截至目前,全州共有32户企业33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制定《楚雄州2019年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全州共安排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640批次,其中州级抽查53批次。2019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查689批次关系民生和安全的产品(涉及肥料、危险化学品、车用汽柴油、烧结普通砖、水泥等13个品种),完成检验687批次,合格644批次,不合格43批次,已检样品合格率为93.74%。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日用塑料制品、儿童玩具、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开展了专项检查;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督促落实禄丰青青防水材料厂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针对云南奕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连续发生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特别是1次抗压强度指标严重不合格、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向禄丰县人民政府下达了专项整治督办书。制定印发《楚雄州 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布置各级各类抽检任务4434批次,其中:国抽604批次、省抽任务750批次、州级抽检20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880批次。完成国抽抽检监测任务604批次、省抽任务750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抽验2880批次,州抽260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99批次,问题食品2批次。均已按照核查处置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相关工作。下达药品监督抽验任务640批次,其中:省级任务220批次、州级任务420批次。共完成药品监督抽验648批,其中基本药物454批,合格438批,合格率为96.48%,不合格16批,不合格率为3.52%;非基药194批,合格193批,合格率99.48%,不合格1批,不合格率为0.52%。监测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230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1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20例。

四是认真做好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楚雄州重点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及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和《楚雄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2017—2018年)》,制定印发《2019年全州标准化工作要点》。指导州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了《一般湿地认定》和楚雄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神秘果种植技术规程》2个区域性地方准制定工作,加强对楚雄州、市税务局承担的《办税窗口服务规范》云南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协调、指导。批准发布《一般湿地认定》楚雄州地方标准1个,《办税窗口服务规范》云南省地方标准已圆满完成制定任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9月发布实施;认真开展地方规范、地方标准清理转化工作。本着尊重历史、改革创新原则,经审核决定对原已发布实施的110项楚雄州地方规范转化为地方标准,连同2019年批准发布的1项地方标准合计楚雄州地方标准共111项,以公告形式进行了转化实施。开展全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15家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标准33个(其中企业标准24个),公示企业数比去年同期增加31.2%,完成企业标准监督抽查57家、抽查企业标准110个。加强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更好地发挥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州农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认真组织2019年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项目培育、储备,筛选了武定云白药滇重楼、武定食用玫瑰、姚安百果园农业观光旅游、双柏南茯苓等项目进入培育储备,择机向上申报。加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力度,围绕重要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排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92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企业的服务,认真做好条码工作,共为企业办理条码注册22家,续展 95家,胶片定制160片。

五是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监管。全州共计通过考核的计量标准共109项,计量授权项目共136项。今年,全州新增3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共达到62项,共完成6家单位21项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的申请复查。全州共检定、校准各类计量器具31476台件,其中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1206台件,免征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费用约217万余元,免费检定22家集贸市场电子秤、台秤、案秤、度盘秤等各种计量器具共2318台,免费检定出租汽车计价器453台,对全州8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33批次的产商品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213人次,对69家眼镜配制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104台强检计量器具,发现问题整改11家,立案查处5家,有效保障了广大儿童青少年的用眼视力健康安全,对全州32家“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和燃气表)服务企业开展计量监管,积极引导帮扶各单位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共创建示范单位60家,对全州214家加油站的2214支加油枪开展加油站计量检定和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起计量违法案件,对州纪委交办的一件举报加油站计量违法的信访件进行联合突袭检查并及时回复检查情况。与州发改委联合对全州纳入全省重点用能单位的28家企业进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业务培训并定期开展能源计量监管。组织全州计量监管业务培训,各县市局计量监管人员43人次参加。对8家企业,5家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和4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计量监督检查。组织全州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围绕计量为民、计量便民、计量惠民的理念,各县在集贸市场开展强制计量器具免费检定、计量业务培训和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计量宣传。

六是认真做好认证认可工作。一是按时完成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对各检验检测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国家认监委。全州共审核上报检验检测机构统计直报80家。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州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共检查生产企业20家,大型商场、超市28家,检查大米、茶叶、饮料等有机产品48个批次,抽取样品2个批次。三是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对辖区具备柴油货车检验检测能力的1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四是组织开展了“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其中:检验检测机构52家,生产销售3C认证产品企业48家,管理体系认证企业24家,有机产品认证企业20家),发现问题企业6家,责令整改6家,有效的维护了认证市场秩序。

(八)认真履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商标品牌培育。按照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三合一管理的新职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等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服务能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彝州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州专利申请1118件,授权专利857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5件,全州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5件,在全省排名上升一位;商标申请2835件,商标注册2412件,全州有效注册商标为9470件,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达22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15个, 认真落实好专利申请资助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奖补政策,积极支持摩尔农庄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支持永仁松露、武定壮鸡申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双柏、禄丰、永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推荐大姚县8家企业申报使用大姚核桃地理标志,组织州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使用“南华松茸”“楚雄牛肝菌”两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推动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在宣传和保护地方传统特色优势产品、助力精准扶贫、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等方面作出示范,将区域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是推动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强区,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增楚雄和创药业、楚雄云泉酱园两户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认证(简称“贯标”),摩尔农庄被认定为我州首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9家企业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同时9家企业获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今年我州获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企业超过历年认定数总合,表明近年来我州知识产权强企方面成效明显;盘龙云海药业、楚雄云星铜材、楚雄云泉酱园等5户企业的发明专利分获2019年云南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首次荣获云南省专利奖一等奖并且是年度获奖数最多的一年,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楚雄高新区继续开展试点及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前期基础工作,在楚雄高新区内企业召开云南省核桃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启动大会,支持全省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大姚工业园区开展示范,推荐的禄丰工业园区被列为云南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通过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对促进园区创新驱动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今年组织开展的春茶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秋季地理标志保护行动和大姚核桃品牌保护专项行动等5次专项行动中,全州共出动执法车辆451台(次),执法人员177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7820户(次),查处侵权假冒案件342件,罚没款229.56万元;查处侵犯商标权案件57件,案值总额37.98万元,罚没款44.86万元。查处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3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机构、职能、人员整合任务艰巨,保障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压力较大。这次改革从机构调整上看大的是三合一,从职能整合上看是五合一,要把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几支市场监管力量汇集重组,整合成为一支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原有的市场监管体系、监管机制、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等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完成后,如何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如何实现业务有效整合,如何优化系统资源,体现市场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有效性,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是技术支撑能力不足,难以为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州食品药品检验所缺乏食品和保健品、化妆品检验的人员和设备,县级技术支撑体系不完整,人员和设备配备跟不上,乡镇所一级基本没有检验检测设备,县乡两级执法还停留在感官判断基础上,无法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乡镇所监管执法条件差,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目前部分乡镇所由乡镇政府提供1-2间办公用房,难于满足开展许可、监管执法等职能所需。所有乡镇所无交通工具,大部分村委会路途较远,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是食物中毒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发生在家庭特别是农村地区因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导致死亡,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导致死亡,以及食用四季豆导致中毒等事件还时有发生,全州防控食用野生菌、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不浓,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主流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参与度不高,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差距,行刑衔接有待加强,行业组织发育不全,自律作用难于发挥,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人员素质不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六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州经济的发展,迅猛增长的特种设备数量与安全监察人员数量不相匹配,人机矛盾十分突出,有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仍然得不到及时落实。特种设备监管人员变动频繁,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不熟悉,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加之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不足,设备不能按期检验,特种设备的潜在危险性增加。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州市场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1133”发展战略和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质量强州各项工作,为推进彝州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为彝州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责任体系,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楚雄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党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和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政府和州政府部门综合绩效的集中考核,与10县市和州级相关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强化州县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各县市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按照年初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重点工作督查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任务的督查落实,加大执法力度,工作力度,坚决落实“以天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深入研究机构改革对监管执法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新的机制。继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活力不减、创新不止、工作不断。

(三)认真抓好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按照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进一步放宽准入,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多发展机会,加大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促进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扩大就业,为彝州经济发展创造有利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好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做好全州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综合、汇总统计,对标对表,目标倒逼,按照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和州级14个责任部门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分析、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切实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日常消费品等民生领域,强化反垄断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和执法监督,督促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开展审查。严格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降低企业成本和增进民生福祉,以涉企收费、旅游消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电力价格等为重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格收费行为,扎实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强化直销监管,加大传销监测和查处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严格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继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好2020年网剑专项行动,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问题。聚焦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案件查办力度,推进互联网广告整治。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抓好安全生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综治维稳等工作。继续大力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过桥米线和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强化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服务“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强化“1231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开通消费维权直通车,提升投诉处理的便利化程度。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作用,强化消费教育引导,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按照省打传办的工作部署推进全州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

(五)进一步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李克强总理“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实行全程监管,严把每一道关口,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防线”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良好生产规范水平。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继续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和网络厨房建设。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环节安全责任,实行药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坚守疫苗质量安全底线。认真落实风险分析排查制度,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防控和隐患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

(六)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州质量强州办职责,加大对州级成员单位和各县市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力度,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大力提升质量水平,培育创建彝州品牌,确保按时完成《楚雄州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雄州“十三五”质量强州发展规划》《楚雄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并严格实施省对州、州对县质量工作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继续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面向广大中小企业和质量监管人员组织开展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指导督促做好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优质工程、绿色饭店等各项品牌创建工作。以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质量发展创新成果和先进典型宣传。

(七)强化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揭露、曝光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名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形成“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重点积极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加强软环境建设,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做好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继续完善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宽监督渠道,形成整体合力,坚定不移地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