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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的“连花清瘟”——科学精准加强涉疫药械监管

来源:     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1-17     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扎实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学习宣传,加强药店涉疫物资供给协调保障,深入开展涉疫药械质量安全、市场价格秩序整治,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的落实。

“连”成一线,全面检查

成立专项检查组,迅速组织开展对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主体经营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布洛芬等涉疫药品、物资的价格及质量的监督检查;抽调精干执法力量,成立投诉举报专班,为12315平台、12345市长热线转办与涉疫药品、物资相关的各类投诉举报单做好准备,要求承办人员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快速办结并反馈结果,及时给予消费者答复,投诉举报零积压。

“花”足心思,主动作为

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指示,并对疫情蔓延后可能出现的群众购药挤兑、不良商家囤积居奇、防疫物资价格波动异常等情况做出了提前预判。针对当前涉疫医疗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集中对辖区65家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发放提醒告诫书,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清”除隐患,保证安全

加强对涉疫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以抗原检测试剂、新冠疫苗、中药饮片、医用口罩、“三药四方”、拆零药品等涉疫药械作为重点品种,全面对涉疫药械开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销售使用过期药品、无证经营、非法回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药械安全风险隐患。

“稳”住物价,防止恐慌

组织开展涉疫医疗物资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对连花清瘟、小柴胡颗粒、藿香正气水(胶囊)等疫情防控重点药品价格实行临时备案管理,实时掌握调价情况。目前,已查办搭售药品及未明码标价销售涉疫药品案件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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