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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

来源:     作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24     作者: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为进一步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深入推进整治违法违规涉企收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近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鹿城供电所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督检查。

一是高度重视,把握重点。聚焦水电气等公用事业收费,规范行业收费行为。对社会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乱收费行为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整治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规加价等问题,查处经约谈告诫仍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捆绑,向用户重复分摊加价收取电费,未落实电价收费公示制度或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

二是加强价格监督,规范主体收费行为。分别深入楚雄市建材之家投资有限公司、楚雄汇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祥瑞农贸市场等12家转供电主体进行检查,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以前期各电网非直供电主体整改情况为契机,对经约谈告诫后仍在终端用户电费中捆绑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并对清退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不彻底不及时等行为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严格规范政策落实,明确工作要求。检查中,执法人员针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电价政策。供电公司和转供体要严格落实国家的电价政策,不得超标准收取电费,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进度,有效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二是及时公示收费标准。各转供体要按要求规范制作收费公示牌,对收费项目及时公示,确保终端用户放心、明白交费。三是严格规范发票开具。各转供体要规范给终端用户所开票据内容,票据须反映电费及电量单价,不能只笼统写总金额,让用户明明白白交费。四是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各转供体要把国家在疫情期间对商户的补助政策具体及时的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政策红利不打折扣,为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帮助,促进经济的有效发展。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把控暂未提交整改报告的11家转供电主体,要求企业要严格依照文件要求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含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分推费用)不得高于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与用户相关的电费,接受终端用户监督,及时公示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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