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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加强发热咳嗽类药物监管

来源:     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作者: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次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凭身份证销售。

一是全面落实药品经营主体责任。要求所有药店坚持进店扫码和实名购药登记制度,统一使用“楚雄州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登记表”,对进店购买发热、咳嗽有关药品的消费者如实登记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患者症状、购买药品名称及数量,以及旅行居住史等内容。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辖区疫情指挥部和县市场监管局报告,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为疫情防控排摸工作提供精准信息。

二是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所有药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各药店加强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的管理,销售处方药的必须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询问消费者的症状体征,认真查验处方,提供用药指导,对不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或不按要求登记的药店及时责任约谈、责令整改,切实规范药品销售行为。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对辖区所有药店进行全面监督指导,要求各零售药店向购药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推进工作落实,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暂不销售上述药品,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感冒药品人员积极引导到医院就诊就医,为全面精准排查打好基础。

截至目前,对全县60家药店进行了要求和指导,发放《楚雄州药店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信息登记表》60份,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抽查药店38家,通过抽查,全县零售药店实名购药登记制度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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