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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9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州食安委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6-03     作者:州食安委办公室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19〕4号


2019年度中高考即将来临,为做好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州考生饮食安全,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今年入春以来,我州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当前依然维持少雨、高温天气;气温升高,微生物极易繁殖,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易发、突发、高发,各考生家长和考生要注重食品安全问题。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不去卫生条件差、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食品摊贩经营的食品。考试期间,居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建议不食用各种凉拌菜、生食海产品、卤水产品和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不吃隔夜食品;以前没吃过的食品尽量不要食用,防止过敏;不食用四季豆、野生菌类、野花野菜野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腌制等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早安排部署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根据上级关于加强考试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初高中学校食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考试期间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向各考点就餐点学校食堂派驻监督员,以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周边食品经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资质、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留样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要加大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对无证经营的业户,要依法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食堂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不得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堂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加工制作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芸豆角),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野菜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

四、各级新闻媒体、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考生开展针对性考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合理饮食,不在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并结合青少年的生理特点和考试期间备考的特殊条件及中学生饮食特点,指导中学生安全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着力抓好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预警和应急措施,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迅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动态情况与信息。

广大师生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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