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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20     作者: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23〕10号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实保障食品安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楚雄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卫生的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消费者购买月饼时,要注意看月饼外观,外观良好的月饼,块型大小均匀、周正饱满;闻气味,质量新鲜的月饼,能散发一种月饼特有的扑鼻香味,由于原料不同,皮馅香味各异。如果是使用劣质原辅料制作或存放时间较长的月饼,则会闻到一股异味或哈喇味;另消费者购买月饼后要按保存条件储存,食用时要防止食用变质的月饼。要保存凭据以便维权。月饼生产、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严禁过度包装月饼。

三、消费者应慎重选购散装白酒。应当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企业、白酒经营者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检验合格证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或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不购买、不食用。加强对农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防因误食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

四、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五、谨防误食剧毒野生菌中毒,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严禁加工制售和煮食草乌附子(片)等毒性中药材,严防误食自行配制的含有草乌附子(片)等毒性中药材的药酒中毒。

六、外出用餐要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拒绝食用野味,不采购、不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

七、科学合理饮食。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慎吃生食,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假日期间尤其要注意平衡膳食,保持注意食物多样性,多吃蔬果、奶类、大豆、杂粮,适量吃鱼、禽、蛋、瘦肉,少盐少油,切忌暴饮暴食,控糖限酒。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电话12315投诉反映。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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