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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公告

来源:     作者: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2-06-09     作者:法规科    点击:[] 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推出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工作措施,现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 各届监督。


附: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线上建立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基础上,线下在县市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登记窗口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实现线上线下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优化登记注册服务,推进“一网通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 ( 营业场所、经营场所等 ) 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推行“ 一照多址 ”试点改革,降低企业交易性成本。

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企业注销制度,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将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 45 天压减至 20 天;建立容错机制,加大简易注销改革力度。推行市场主体便利、高效、有序退出制度,规范退出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按照《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畅通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逐步解决企业“设立易、注销难”问题。

二、强化公平竞争执法。深入落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防止出台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加强专利侵权行政执法、强化商标保护业务指导、规范地理标志保护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与人民法院协作,推进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侵权纠纷等工作,做到投诉举报按时核查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持续提升全州知识产权创造的质量和数量。落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地理标志奖补等扶持政策,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创造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一批商标品牌,提升地理标志的影响力,力争每年专利授权500件以上,新增注册商标1000件以上。

实施知识强企强县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力争每年新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个;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试点园区,加大地理标志保护。

四、深入质量技术服务。重点面向中小微企业,持续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等行动,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指导企业创建质量品牌,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力争每年为全州企业提供质量技术200家以上,解答解决实际问题250个以上。

五、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实施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减少入企检查次数,降低制度性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对需要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的市场主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网上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及相关材料,网上受理,网上修复。减少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材料,对因通过登记住所查无下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只需提交经营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经营住所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即可办理信用修复。

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商业银行等领域涉企收费检查,进一步推进涉企收费事项公开,强化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

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探索推行信誉与质量监管融合包容机制,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

联系人及电话:张跃强 0878--312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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