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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1-10-25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21〕9号

白酒是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品,进入秋冬季节,正值白酒消费的高峰期,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如下: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五、严格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

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散装白酒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加大对白酒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白酒制假造假、用毒性中药材泡制酒等违法行为。

七各地要积极向当地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散装储藏酒。

八、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公众拨打“12315”,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甲醇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摄入5至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且其轻度中毒反应和普通醉酒类似,工业酒精和食用白酒难以直观区分。甲醇对人体的毒性作用,主要特征是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眼部损伤及代谢性酸中毒为主。一般于口服后8至36小时发病,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步态不稳、嗜睡等。重者有意识朦胧、谵妄、癫痫样抽搐、昏迷、死亡等。

2.适量饮酒、不要酗酒。推荐标准:女性每天红酒≤150ml、啤酒≤350ml、白酒≤45ml;男性每天红酒≤300ml、啤酒≤700ml、白酒≤90ml;若饮酒过量,可大量饮用糖水、蜂蜜水,保护肝脏,加速酒精代谢。

3.有肝功能不全、胃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食道炎、口腔溃疡、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疾病、牙龈敏感、松动、肾功能不全、肾小球肾炎的人,不适合饮酒。

4.正在服用头孢类抗生素或者高血压、高血糖药物、甲亢药物等的患者要绝对禁止饮酒。



真伪酒的识别方法


1.看印刷。真酒标签的印刷十分讲究,纸质精良白净,字体规范清晰,色泽鲜艳均匀,图案套色准确,油墨线条不重叠,如有英文或拼音字母,则大小规范一致。

2.看瓶盖。目前我国有17种国家公布认可的名白酒的瓶盖,大都使用铝制金属防盗盖,其特点是盖体光滑、形状统一、开启方便,盖上图案及文字整齐清楚,对口严密。

3.看包装。真酒的纸盒包装除印刷精美之外,其边缘接缝齐整严密,没有松紧不匀、留缝隙的现象。

4.看清浊。透过玻璃瓶从外观上看,白酒是绝对清澈透明的,而且没有沉淀。

5.闻香味。饮用白酒前,倒少许酒洒在手上,两手摩擦使酒发热,然后闻其香味。一般来说,如果气味苦臭或异常,很有可能为假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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