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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夏季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来源: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发布日期:2021-05-10     作者:食品安全协调科    点击:[] 次

楚食安办公告〔2021〕3号

 

夏季以来,持续高温,微生物极易繁殖,是食源性疾患及食物中毒高发期。为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故,有效防范各种风险隐患,州政府食品安全办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强化防范意识,严防食物中毒

一是预防野生菌中毒。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宴席和大型会议就餐等集体用餐活动一律禁止加工野生菌类,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食用野生菌前建议拍照留存所食用菌类照片。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立即送医。二是预防野菜、野果中毒。在享用原生态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也不要到园边田头随意采摘不认识的野菜食用,避免误食有毒植物引起中毒。三是预防马铃薯、四季豆中毒。马铃薯应储藏在低温干燥阴凉的地方,不食用发芽的土豆和变色土豆制作菜肴,发芽或变色的土豆含有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两种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四季豆一定煮熟煮透方可食用。四是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随着气温升高,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容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请谨慎食用。五是预防农药残留引起中毒。采购蔬菜时要先闻一闻,避免采购农药味大的蔬菜,对能去皮的蔬菜应先去皮后再加工制作食用,蔬菜清洗前可先用果蔬洗涤剂浸泡10—15分钟,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细菌和农药残留,避免中毒。六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由于夏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认真打扫并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做好防蝇、防尘、防虫、防鼠等工作;成品、半成品、直接入口食品应当生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制作用具、餐具、砧板、容器等要生熟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烹调制作食品时烧熟煮透,使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制食品时,将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或在8℃以下冷藏(或冷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进行加工操作。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家庭聚餐食物最好现制现吃,外出就餐要选择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饭店,慎用生菜凉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七是谨慎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广大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处理、食用和携带进口冷链食品,购买时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无海关报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云智溯追溯赋码,无以上证明的一律不购买食用。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要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食品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二、注重储存条件,避免交叉污染

夏季气温较高,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用后会引发食物中毒事故,因此严格控制食品的储存条件十分关键。食品原料存储场所应当保持通风、干燥、避免太阳直晒;堆放时应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储藏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听装、瓶装、罐装、利乐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疫情防控

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量化等级较高的(量化标识为“大笑”“微笑”脸谱)饭店就餐。网上订餐时,注意查看商家食品安全档案,尽量选择有资质的商户订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味道异常或未烧熟煮透的菜肴;谨慎食用生食海产品、沙拉、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外出游玩时,要注意将直接入口食品与二次加工的食品原料分开包装,保证食品新鲜安全,防止二次污染;自带熟食应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肉制品和卤制品;野外加工食品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尽快食用。在家就餐时,要注意讲究安全卫生,合理膳食,提倡“现买、现做、现吃”,食物烧熟煮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生熟食餐具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餐前、便后要彻底洗手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正确佩戴口罩;建议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合理点餐,杜绝浪费。

四、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诚实守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原(辅)材料采购、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把关、包装储存运输、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严禁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严禁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生产经营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标识或标签不规范的食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生产经营、产品出入库等台账记录制度,严格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召回、退市、销毁等处理措施。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违法违规添加勾兑、标签标识不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的酒类产品,严禁经营自行泡制的散装白酒,销售白酒的容器上应标明相关产品信息。

五、依法监督管理,打击违法犯罪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夏季节令性食品消费需求大、聚餐活动多、人口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加强协作配合,畅通共享信息,以旅游景区、村(社区)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等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集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野生菌、粽子等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及时处理各类食品投诉举报案件,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应急防范,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就餐后若有疑似食物中毒的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当地卫健、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妥善保留可疑食物及其原料,积极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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