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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 楚雄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综述之九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贺荟蓉     发布日期:2022-01-08     作者:贺荟蓉    点击:[] 次

“谱写民族团结篇章,争做民族团结楷模。”隆冬时节,走进武定县插甸镇老木坝村,村口的横幅格外醒目。

老木坝村是一个傈僳族村,被省民委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以来,3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易地搬迁,老村子实施了提升改造,同时建成了村史馆。通过村党支部带领发展产业,全村种植核桃1000亩、花椒200亩、蔬菜300亩、马铃薯1000亩,群众收入不断提高,过上了美满幸福的新生活。

老木坝村的变化是楚雄州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的一个缩影。今天,楚雄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繁荣发展,描绘了一幅幅民族团结的动人画卷,奏响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时代赞歌。

楚雄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为抓手,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举措,高站位强推进。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融入全州发展大局,调整充实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综合考评和大比拼等重要内容,纳入巡察重点、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视察调研内容。编制《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规划》《关于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楚雄州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的行动方案》。

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载体,增共识聚合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挖掘楚雄州优秀民族文化,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精品项目工程15个,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根本途径,重创新促深化。精心筹备召开川滇6州市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联席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办法》。坚持四级联创,探索跨区域共创民族团结进步联盟工作机制,深化和落实“8+N进”创建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指导县市、州级单位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示范创建硕果累累。

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实现富民强州的重要基础,补短板强优势。坚持把示范创建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树典型补短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项目;坚持制度性每年开展8项民生工程建设和10件民生实事办理,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保持在75%以上。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补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养老服务等领域短板,增进各族群众福祉。

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有力抓手,建机制强保障。统筹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系统梳理和全面评估现行民族工作政策法规,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州、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机制,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重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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