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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楚雄城区涉疫物资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抽查

来源:     作者:价格监督检查科     发布日期:2022-12-20     作者:价格监督检查科    点击:[] 次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涉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部署,在向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向各药品经营企业发出《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及召开州属药品经营企业临时价格备案及价格提醒告诫会的基础上,为促使药品经营企业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2月19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楚雄城区雄宝路、阳光大道涉及药品经营的一心堂、健之家、东骏、龙马大药房、中道堂大药房等8家省级连锁和单体店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品种规格72个。

通过抽查10月份以来、特别是11月30日以来的重点品种进货价格、销售价格明细资料,各药品经营企业始终保持价格稳定,未发现价格上涨情况,坚持依法合规经营,药品价格做到明码标价,针对近段时间以来部分药品销量激增,药品经营企业加快补货进度,导致上柜台时少部分药品货物与价格标签不对位等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被抽查企业立即整改。通过重点抽查,楚雄城区药品销售价格平稳,部分断货的清热感冒类药品已陆续补货,未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在下步涉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中,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做好连花清瘟胶囊、藿香正气胶囊(颗粒)、小柴胡颗粒等重点品种的价格临时承诺备案工作,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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