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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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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以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药品上市后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楚雄州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全州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截至10月8日,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131人次,执法车辆562台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183家、药品使用单位1470家。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50件,其中查处药品零售企业违法案件30件(简易程序7件)、罚没款14.053万元;查处药品使用单位违法案件20件(简易程序2件)、罚没款24.436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依法取缔无证经营中药饮片摊点5个。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州药品流通环节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全州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