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建党100周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局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法治化市场监管为目标,着力推动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法治力量助推全州“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市场监管系统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学习培训中设置专门课程等形式,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的根本遵循,作为谋划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规划的总纲领,作为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总指引,全面引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三)围绕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依法治州工作要点和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十四五”时期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战略举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楚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任务分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二、坚持法治先行,不断强化法治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一)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局相关机构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当前市场监管工作不相适应的及时修订、废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示公开工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评估标准,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推动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严格管理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实现快速退出。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深入实施接待服务群众不说“不”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文明用语规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争创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四)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考核评价,进一步加快执法队伍法治素养提升进程,创新学法方式,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指导、以案释法、发布执法警示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参加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三、坚持普治并举,继续加强对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领导,强化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把宪法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列入领导班子学习内容,重点加强对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突发事件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二)研究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局“八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2021年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措施和成效,形成党组领导、法制机构组织协调、各业务机构分工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推广“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示、社会热点案件法治解读、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
(四)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学法培训常态化,在系统内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通过视频学习、法律讲堂等多种形式,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等普法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市场主体开展法治宣传,培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
(六)依托消费维权、质量安全、标准计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法治宣传时间节点,通过现场宣传、新媒体等手段,持续开展消费维权、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好法治监督对依法行政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风险评估。认真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加强风险评估,保障局重点工作有效开展。
(二)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不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同审查、局重大行政决策可行性论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市场监管法治专业化水平。
(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发挥好局法律顾问、签约律师事务所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专业优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执法证新申领、到期换领执法证等工作。继续做好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水平,加强对说理式执法文书和规范执法程序的培训和督导力度,规范执法机构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继续探索完善新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持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执法监督活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专项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与同级刑事司法机关执法衔接协作。
(七)切实加大法制队伍培训力度。针对机构改革后法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新形势,加大对法制人员的培训力度,拓展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深度,将法制培训与其他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建设更为专业化的法制队伍。
(八)完成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更新市场监管政务信息。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信息公开力度。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