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5-0106002 公文目录:市场公平竞争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06日 文  号: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楚雄州202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楚雄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一)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一是制定《楚雄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从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方式、审查结论及运用等五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重点明确了如何组织审、审什么、怎么审的标准和时限要求,对州级有关部门起草的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

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拟由州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初审和再审两次审查的程序,由起草单位负责初审,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审查需要,以“书面审查”或“会议审查”的方式进行再审。“书面审查”由州市场监管局对起草单位完整提供的材料进行再审,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反馈起草单位;“会议审查”由州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单位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司法局及其他有关单位,通过会议方式开展审查,综合意见完成再审,确保严格把关,提高审查质效。《楚雄州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于2024年10月21日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州贯彻执行。

二是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修改完善《楚雄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楚雄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的通知》和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机制等制度机制,有效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见效。

三是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考核机制。从2020年开始,楚雄州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州大比拼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对各县市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2024年,针对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短板弱项,进一步细化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考核内容,使考核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时效性,切实加强对全州各县市的监督考核,有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国务院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后,楚雄州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截至目前,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培训53场次,发放各类材料3900余份;召开专题座谈会24场次,参与企业128户次、参与行政机关125户次;调研走访企业91户次、行政机关45户次;发放调查问卷615份;收集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18条;协调解决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实施的诉求和困难14个;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联合开展活动4场次;向党委、政府报送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实施报告、信息18篇。邀请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朱静洁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题讲座。通过州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知识宣传11期,增强全社会对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与认识。

(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2024年,全州各级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已建立的内部审查制度,依据规范的审查流程,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开展了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1.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全州对2024年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383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政策措施2件。其中,州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97件,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政策措施2件;县市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286件。

2.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州共清理2024年以前年度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文件582件,修改废止政策措施45件。其中,州级政府及部门清理政策措施197件,修改、废止政策措施3件;县市级政府及部门清理政策措施文件385件,修改、废止政策措施42件。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自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至今,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40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意见40件。

4.认真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和整改工作

(1)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核实整改工作。针对省局通报我州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4件政策措施、1件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文件,及时安排核实整改,截至3月28日,4件政策措施已整改完毕。

(2)落实州本级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综合评估结果反馈的核实整改工作。2023年8月至12月,我州经公开询价招投标,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州2021年、2022年未接受过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第三方评估的7个州级部门和7个县政府及所属13个县级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评估。全州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共计402件,经评估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共计45件。其中,政府层面纳入本次评估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共计27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共计6件;部门层面纳入本次评估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共计375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共计39件。截至6月30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45件政策措施已整改完毕。

(3)落实2024年一、二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监测抽查发现问题核实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24年一、二季度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监测抽查发现问题通报,楚雄州制定出台的2件政策措施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州市场监管局及时督促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完成核查整改工作,截至9月13日已整改完毕。

5.组织开展民间投资领域清除壁垒专项整治行动政策清理及问题排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相关问题自检自查等工作,推动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对楚雄州民间投资领域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6件政策措施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整改方案,督促相关县市和部门限期整改完毕。

6.组织开展楚雄州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查县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53件。

(三)举报处理情况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于2024年8月1日在州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告了我州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楚雄州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问题线索的举报。目前,暂未接到举报。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楚雄州虽然在建立机制、组织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宣传培训、第三方评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及广大经营主体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县市和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没有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和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存在不同程度存在不会审、不愿审、不敢审的情况,影响了制度的推进落实

三是审查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县市和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不注意学习掌握政策和法律规定,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基本概念、内涵不清楚,审查的目的与意义不清楚,如何开展审查不清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政策“拿不准、吃不透”,审查质量不高。

四是培训学习不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求审查人员的能力素质较高,当前各级各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较少,影响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质效。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楚雄州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主体责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以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为重点,抓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推动楚雄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抓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州级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要求的学习培训,准确理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法依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

二是强化清理审查。以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为重点开展存在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规定,认真对以前年度出台现行有效的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再清理、再审查,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按照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同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按照审查流程和标准严格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保障各类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的审查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长效考核机制、交叉审查机制,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实施。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