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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4-0125001 公文目录:执法结果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25日 文  号:楚市监报〔2024〕1号

 

2023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工作安排,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一是州市场监管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全局市场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州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中心组集体学法。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发挥了学法用法表率作用。

二是州局党组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我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细化完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严格落实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州局党组统一谋划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司其职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全年州局党组4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月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南华县召开,州市场监管局作交流发言,会后州局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了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听取了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

(二)精准立法立规,不断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认真落实州人大、州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配合《云南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工作和《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认真落实州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范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做好楚雄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废止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作制度规程,对不适应发展需要一件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提出废止的建议。制定《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4份,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要求的制度体系,保障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

(三)强化执法监督,有力促进严格现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对标中央和省州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督查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案例为整改重点,举一反三,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查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工作指引清单,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排查我局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明确领导责任、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整改,对查找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并接受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检查得到好评。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执法证的申领补换证工作,组织6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并对全局执法人员主体资格信息在网上公示。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公布《楚雄州市场监督行政处罚权利运行图》《楚雄州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全年行政执法结果全部公开,用法治给行政权力行使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年发布典型案例5期。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修订完善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五张清单。全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适用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处理的案件数量93件。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与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结合,让执法有温度处罚有尺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专项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2023年,召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次,讨论案件4件。组织召开楚雄市场监管局州假劣药认定会4次,认定涉案的293个物品为假药,出具认定意见函28份。全年州局法治机构核审本局行政处罚案件34件。组织开展全州市场监管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州委依法治州办对我局抽查案卷评查为全部合格,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四)认真履行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动“非禁即入”,通过简政放权降门槛,证照分离减审批,深化改革优服务等有效措施,实现零距离、零收费、零门槛、零差评,全方位、深层次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为全州民生和就业拓宽基本面,全州一般性经营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3个环节0.5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秒办”,打造了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以营商环境的“优”促进了市场主体的“活”。2023年,全州新登记经营主体9.54万户,同比增长124.29%。注销经营主体2.05万户,新登记与退出比为100:21。抵减注销数、迁出辖区数,全州净增经营主体7.94万户,同比增长76.64%

,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275%。至12月底,全州经营主体总数达34.32万户,同比增长30.15%,其中:企业8.37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24.39%,同比增长46.4%;个体工商户25.36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73.9%,同比增长26.16%;农民专业合作社5856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1.71%,同比增长6.71%。全州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42.02户,每千人拥有企业34.64户。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分级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更大力度推进照后减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省人民政府明确的34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我州实现全覆盖,审批层级为州县市级的13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15项、审批改为备案7项、实行告知承诺17项、优化审批服务91项。改革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向35个部门推送数据(双告知)41035条,市场监管系统按4种改革方式办件34012次,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504次,实现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一是组建成立以州市市场监管局为总召集人、23个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工作考核机制。二是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初步实现了平台建设使用部门全覆盖。为楚雄州依托“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完善“一单、两库”基础建设。各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已有州、县(市)共240个单位依托省级平台建立“一单、两库”,全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通过省级平台共建立市场检查对象名录库281640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5113人。

四是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发起”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制定抽查计划1316项。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将抽查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跟进,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对涉及违法的,一查到底依法处罚。

五是“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全面守牢。今年以来,全州未发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快速推进,全州食物中毒事件较上年相比,事件起数明显下降,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有序,持续提升药品执法稽查效能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连续13年被州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

(五)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23年交由州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34件。其中:主办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10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满意率均达到100%。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作风。

(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积极推进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调研各县市局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楚雄州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消费矛盾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计划的开展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12315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6927件,目前已经办结6704件(其中:投诉5174件,办结5057件,举报1753件,办结1647件),接收咨询1510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27万元。州中心对120件案件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超过97%。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9.87%,投诉调解成功率达到75.69%。

(七)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浓厚氛国。

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市场监管普法力度,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大比拼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学习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的宣传学习作为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安排部署州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深入加强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周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推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关于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全年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周、“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十余场次的集中宣传活动。聚焦“四大安全”,以执法培训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培训,全年开展各类培训10期,参培人员700人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筑牢“四大安全底线”。

四是深入开展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贯彻省、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制定我局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方案,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在市场监管领域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100多件。积极抽调二名工作人员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员,深入基层做好普法工作。结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利用办公区域张贴“法治宣传的展板和插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走廊,“道德讲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深度融合,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充分发挥职级作用,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进示范建设。2023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发布信息 237期,宣传内容1163条,法治宣传68条,以案释法信息4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及法律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市监职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继续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做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认证认可等安全监管工作;继续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法治监管”,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加大学法普法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法治化氛围。继续强化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大法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继续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法律六进”,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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