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高新区分局、行政审批局,州局机关各科(室):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已经局务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州委州政府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
1.提供便捷市场准入。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将企业名称与其他登记事项在企业登记时一并办理,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率。扩大开办企业应用场景,将开办企业从“网上办”拓展到“掌上办”,企业登记 实现智能化审批。实施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一网通办”,扩大营业执照自助打印范围,实现零跑动办理。积极推进企业开办、简易注销等“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压减至0.25个工作日内。
2.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开设线上线下企业注销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简易注销,将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减至20天;深化注销便利化改革,降低退出成本。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做到“一窗受理、到期提醒、随时复业”,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便利市场主体“休眠”蓄力再出发。
3.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在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基础上,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仅限食品相关产品、化肥)等事项上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实现更多事项“先证后查”,准入即准营。
4.实施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经申请人书面承诺补齐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先行受理,同时将主要材料流转至审查阶段。
5.压减审批时限。将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 60 个工作日压减至当场办结,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容器及包装物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压减至 6 个工作日。对生物医药领域“两品一械”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 60%,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助推生物医药、工业产品等产业发展。
二、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6.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以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优势产业,着力打造区域品牌为目标,组织专家深入各县市加强地理标志业务指导,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持续动员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新增地理标志用标主体10户以上;高质量组织实施好已经列项的国家、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和“牟定腐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借助国内国际各类展会,进一步推动全州地理标志提升影响、走出国门,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7.加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楚雄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和牟定县省级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县建设,力争禄丰市、双柏县,武定县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市或试点园区;培育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10户以上,加大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补力度,充分发挥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8.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大力度建设商标受理窗口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不断引进和培育品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助力企业更好选择优质代理机构;加大专精特新市场主体专利、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宣传力度;持续组织动员州内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积极申请纳入云南省专利精准管理名单,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全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力争全年新增专利授权1000件以上,其中新增发明专利授权40件以上,商标注册2000件以上。
9.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信息沟通,共享辖区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和案件线索信息收集,加大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保护力度,畅通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渠道,全州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达100%,高效快捷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和快速协同保护。
10.帮助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深入宣讲《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升企业全员质量意识。突出重点产业组织质量管理培训,帮助企业培养质量人才,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继续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努力为企业解决质量、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方面的实际问题。开展质量激励示范创建行动,支持优秀企业申报云南省政府质量奖,推动楚雄高新区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支持和帮助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打造质量品牌,提升质量竞争力。
11.规范涉企收费。聚焦重点领域和企业反映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收费问题,重点针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利用行业地位违规收费等行为开展检查,严厉整治涉企乱收费,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12.精准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改革,精准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监管,将市场主体分为A、B、C、D四级,减少对被评为A、B级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比例,实现“无事不扰”,减轻监督检查给企业的负担。
13.精准实施产品质量监管。对行政辖区内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实施动态分级监管,将获证企业质量安全分为A、B、C三级,减少对评为A级企业的监督抽查频次,减轻监督抽查给企业的负担。
1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妨碍中小企业和新进入者平等进入市场的各类政策文件措施,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助力重点行业、领域提质增效
15.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认真履行倍增办“双主任”职责,高位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发展。压实年度倍增任务,紧盯时序进度,落细市场主体发展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项”制度,定期分析市场主体类型结构、分布状况、发展态势、困难问题,认真落实“周统计、月监测、季调度”制度,加大新设、净增、活跃度等指标的监测分析,切实当好市场主体倍增“四大员”,推动市场主体倍增。
16.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充分发挥州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共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个转企”工程,建立完善“个转企”培育库,实现“个转企”主体名称沿用、无须注销、高效办理。继续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政策工具箱,助力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持续推进“政银企个”融通协同发展,推动解决中小微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千方百计帮助个体工商户发挥优势、融入市场。
17.提高食品产业核心竞争力。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夯实责任链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打造示范城市“金字招牌”,积极营造食品产业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坚持“管”“服”并重,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走上以质取胜的良性发展道路,夯实食品安全的产业基础。
18.助力食品销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食品销售企业的帮扶,积极帮助查找食品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隐患,履行好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19.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创新服务机制,积极争取省药监局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对我州生产企业、研究单位药品注册、药品上市后变更、质量标准提升定点帮扶、早期介入、全程跟踪,全力做好政策、技术等政策保障,推进项目尽快落地。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种植(养殖)企业、中彝医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将彝药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或者省级地方标准。鼓励彝药生产企业将疗效确切、市场前景好的彝药开展生产工艺变更、改变剂型、扩大临床治疗范围等方面的研发。鼓励医疗机构将院内制剂中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作用机理清晰的品种提升转化为新药。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化妆品经营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化妆品科普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提升化妆品综合治理能力。
20.开展计量标准能力提升工程。统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快建设一批楚雄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提升计量在公平贸易、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等领域的支撑效能。支持鼓励计量技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与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需求,建设一批全州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急需的计量标准,服务重点产业质量提升。指导建标单位加快现有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构建先进测量能力,推进计量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21.助力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做好现场技术评审专家选派、技术评审现场观察监督,积极支持服务楚雄州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认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统计直报和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以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基本监管方式,辅以日常巡查、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稳定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
22.促进电商平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云南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和网监云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监测监管,有效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综合应用法规培训、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消费警示、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强化电商平台数字经济预防性常态化监管。引导电商平台和网络交易经营者建立行业自律及惩处机制,建立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行业信用规范、行业从业守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电商平台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23.深入开展“四万三进两个紧密结合”活动。全面践行“把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紧密结合起来,把领导骨干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工作方法,每季度抽取2000户以上的市场主体开展直通服务,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市场主体500户以上开展全年跟踪服务。以常态化“三进市场主体”为抓手,深入践行“两个革命”,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孕育、出生、成长、做大做强不同阶段需求,结合市场监管主责主业,聚焦“政策明”,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聚焦“能落地”,政策服务送进门;聚焦“快兑现”,把最新政策以更优更快方式送进门,让市场主体能享受、得实惠,为市场主体成立、成长、成材提供足够平台和空间。
四、强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24.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经营场所失联企业容错、完善歇业备案、公示信息抽查容错和首违不罚四项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机制,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在即时信息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地址变更、歇业备案等方面存在的若干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纠正、改错的机会,不轻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尽量避免市场主体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合同签订、评先评优等方面受阻,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25.包容审慎妥善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完善重点指导市场主体清单目录,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对首次发现、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使用“最高级”“国家级”“最佳”等用语,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10种广告行为不予处罚,充分运用警示告诫、约谈提醒、行政告诫、责令整改等方式开展广告监管执法。
26.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首违不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减免责”五张清单,对不触碰“四大”安全底线,不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生产经营行为,在法定范围内给予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空间,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自我承诺、走访约谈等柔性措施,通过预警、提醒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及时纠错改正,规范经营活动,促进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