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2)19号)的规定,对感冒灵颗粒等659种药品实施监督抽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2022年药品监督抽验结果公示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