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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2-0323001 公文目录:执法结果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4日 文  号:

 

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建设会议精神,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推进法治化市场监管为目标,着力推动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提高执法监督效能、强化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法治力量助推全州“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开好局,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保障

1、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年来,我局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州局全年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次,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州局党组书记和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党员干部专题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进行专题讲座2次。

2、切实加强法治政府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全员学法考试,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举办2021年度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证申领、到期换证网上考试考前培训班,做好执法证的申领补换证等工作。全州市场监管系统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且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将于2021年内到期和新申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以及2020年考试未通过的人员共159人,其中:州级91人,县级68人,保障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大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和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法律法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按照省州人民政府安排,认真落实爱国卫生“七个专项”活动,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价格、不正当竞争等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2021年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12件,罚没款882.1万元。

4、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和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坚持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原则,及时清理报送本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我州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对涉及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价格监督、知识产权等5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清理调整行政职权8类,1009项,行政职权对应“责任事项”8081项,“追责情形”6966项,及时调整我局权力清单。

(二)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领域治理能力

1、加强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保护工作。一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8条措施的通知》《楚雄州“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楚雄州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2021年楚雄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不断加强执法,严格专利保护,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其他专利纠纷调解工作。全州共立案查处34件商标侵权案件,罚没款30.4万元,成功调解了2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了3件专利案件。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在全州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召开全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完成州、县(市)两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全州共清理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892份。对2021年度出台的增量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667份。在2021年10月迎接省联席会议组织对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工作中,积极认真配合完成了第三方评估工作。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州范围内对省政府明确的34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全州全覆盖推开;其中,对审批层级是州县级的13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15项、审批改为备案7项、实行告知承诺17项、优化准入服务91项。推动“一照多址”试点改革,作为全省四个试点改革州市之一,对无许可事项的分支机构免登记。截至目前,全州新登记市场主体36219户,完成年度新登记市场主体3.4万户目标任务的106.53%;净增各类市场主体22517户,完成年度净增市场主体1.8万户目标任务的125.09%;市场主体总数达21.65万户。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州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34项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分析研究具体落实的办法措施,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到十二月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77件。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年度报告、企业信息归集公示、随机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制度。今年以来,统筹制定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763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08项,抽查计划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100%覆盖。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共在执法人员库内录入执法人员4363人,录入监管对象库175894户。

4、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严守食品药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三小”行业清理整顿、预防食物中毒“守底线”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把推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案件1093件,罚没款249.15万元。省政府食安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省2021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楚雄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5.79分,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持续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加强农村贫困边远地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全州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0户次,接种单位424户次。完成药品监督抽验628批,检查经营使用单位3416家次,抽检29批次;查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94件,罚没款76.08万元。

强化重点工业产品安全质量监管,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开展州、县级监督抽查538批次,出动安全监察人员98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27家次,保障了全州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5、严格行政执法,认真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三个《办法》,落实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法制审核清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统筹规划,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省局下发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基准基准制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包容审慎监管。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做到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文书使用规范。全年州市场监管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6、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民生领域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年楚雄州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接听热线电话11417个,受理投诉、举报3167件,咨询8250件,其中,投诉2541件,占总量的22.3%,已经办结2480件,办结率97.6%;举报626件,占总量的5.5%,已经办结602件,办结率96.2%;咨询8250件(其中非市场监管类2645件,市场监管类44件,消费维权类5561件),占总量的72.2%,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8.51万元。共接到政府“12345”热线转办件16件,已办结16件,办结率100%。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样方式施治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责,制定了《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和《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公示重点做好专利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企业名称争议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7、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执法协作相关规定,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问题。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间案情通报机制,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实现违法犯罪案件信息互联互通。

(三)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

2021年认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増强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2次,组织开展全州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和食品监管培训3次,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

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2021年全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着力推进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进说理式执法,深入推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结合。结合“四万三进”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针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全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5.20”世界计量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纪念日,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部门特色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和业务知识。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2021年加大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进行了专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大力开展业务骨干交流培训4期,推进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作风建设,提升法治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聘请好州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份,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5件,帮助县市局处理案件20件。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及法律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队伍力量有待提升。市场监管干部需要掌握众多领域的知识,市场监管任务较为繁重,监管压力大幅增大,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干部的知识和执法能力还难以适应当今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现有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方面调解手段简单。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保障法治发展

局党组充分发挥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年召开党组会20次,制定了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计划,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其中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工作2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开展集中研讨。组织宣讲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利用好“主题党日”,开展民法典学习、宪法学习等法律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分解任务、细化举措,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监管职责体系,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完善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文明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完善本局依法治州、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局法制工作计划,明确了法制工作制度,投入了工作经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制度。聘请法律顾问3名,发挥法律顾问、法律专家、专业人才在制定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加强案件审核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规范监督检查,强化信用监管。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普法责任落实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列入局领导年终述职内容。

(四)纳入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为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定期开展会前学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列入局领导年终述职内容。促进全局各单位履行好法治建设责任,将“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继续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作为谋划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规划的总纲领,作为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总指引,全面引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有针对性地加强行政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系统地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对行政执法中的疑难困惑进行分析、思考,务求法治意识内化于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范和化解市场监管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继续探索完善新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监督和“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关键领域的抽检监测和专项整治,保障疫苗接种环节质量安全。持续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网络教育、房地产中介广告等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管。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创新举措打通消费堵点,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扩容升级。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启“八五”普法新篇章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市场监管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有序有力推进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十进”活动,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提升市场监管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启“八五”普法新篇章。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