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重要工业产品、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预警监测计划>的通知》(楚市监办发〔2021〕12号)安排,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对全州范围内塑料袋销售企业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抽查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对楚雄州辖区内4家销售企业共抽查塑料袋10个批次样品,根据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10个批次样品均判定为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此次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附件: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