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45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监督抽检52批次,均为合格样品。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抽检依据为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理化、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合格52批次)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