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双随机检查情况公示 (2018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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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查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检查人员 | 检查日期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 抽查结果 | 备注 |
双柏县大庄中心学校大庄小学 | 双柏县大庄镇大庄街10号 | 周世进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3 | 监督抽查 | 1.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不佳,地面有积水、天花板石灰墙体脱落,排水沟防鼠篦子间隙过大; 2.烹饪场所排烟设备内侧有油污附着且滴落; 3.食品处理区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 4.学生餐具保洁柜内未保持清洁,部分柜门未保持关闭; 5.学生餐具消毒不符合规范要求。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何记农家菜馆 | 双柏县大庄镇仙鹤路43号 | 何华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3 | 监督抽查 | 1.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状况不佳,墙面、置物柜上附着有大量油污; 2.烹饪场所排烟设备附着大量油污; 3.未建立食品及原料购销台账,未索取相关凭证; 4.食品原料杂乱摆放在食品处理区内,未按照其保存条件规范存放; 5.食品处理区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 6.餐具消毒保洁柜内存放有其他杂物,未保持清洁。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法脿中心学校中心小学 | 双柏县法脿镇文卫路78号 | 苏明荣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3 | 监督抽查 | 1.食品经营场所防蝇设施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发现有较多苍蝇;食品加工区天花板、墙壁上有霉斑; 2.烹饪区排烟设备上附着有油污,未及时清理; 3.冷藏柜内员工个人用餐具与其他食品原料混放; 4.制作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未明显标识并按标识区分使用; 5.食品留样盒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要求; 6.学生餐具保洁设施未保持清洁。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法脿中心学校中学 | 双柏县法脿镇文卫路78号 | 苏明荣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3 | 监督抽查 | 1.食品经营场所防蝇设施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发现有较多苍蝇;食品加工区天花板、墙壁上有霉斑; 2.烹饪区排烟设备上附着有油污,未及时清理; 3.制作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未明显标识并按标识区分使用; 4.食品留样盒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要求; 5.学生餐具保洁设施未保持清洁; 6.蒸饭间电器设备未配置有防护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妥甸镇童星艺术幼儿园 | 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兴贸路环保局对面 | 刘美华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4 | 监督抽查 | 1.食品库房内,食品、非食品、原料混合杂乱摆放; 2.制作食品用具和容器未显著标识、区分使用; 3.食品留样盒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要求; 4.经营场所卫生间内垃圾未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皇朝东方大酒店 | 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东兴路 | 李菊红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4 | 监督抽查 | 1.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员工个人物品(药品)等杂物随意摆放在操作台上; 2.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不佳,地面散落有食物残渣,食品原料随意摆放在地面上; 3.烹饪区排烟设备未定期清洁,有油污附着; 4.未定期清理食品库房内过期、变质食品; 5.专间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无专人操作,专间内随意堆放杂物; 6.食品留样不符合规范要求,未留样。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红柿餐饮服务部 | 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文明路27号双柏一中 | 李虹燕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4 | 监督抽查 | 1.食品经营场所内排水沟未定期清理,有油污、食物残渣等污垢堵塞排水口,且防鼠篦子间隙过大;面点间内防蝇灯数量不够,悬挂位置过高; 2.食材清洗水池未按标识区分使用; 3.食品处理区内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 |
责令改正 | |
双柏嘉鑫园农家乐 | 双柏县独田乡大田村委会大水田大岭岗 | 徐美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5 | 监督抽查 | 1.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不佳,天花板上有蜘蛛网;食品加工区未加装防蝇防虫纱网; 2.烹饪区排风和排烟设备未定期清洁,附着有油污和灰尘; 3.食品、食品原料、用具等杂乱堆放在食品加工区内,食品未按储存条件要求存放; 4.餐具消毒保洁柜内存放有其他杂物 5.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 |
责令改正 | |
双柏县鄂嘉中学食堂 | 双柏县鄂嘉镇鄂嘉中学 | 李向成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6 | 监督抽查 | 学生放假,食堂暂停营业状态 | ||
双柏县鄂嘉福双喜大酒店有限公司 | 双柏县鄂嘉镇鄂嘉村委会虎山路中段 | 王庆礼 | 陶建东、朱永明、谭郁雯 | 2018.11.16 | 监督抽查 | 1.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不佳,天花板上有霉斑和油污附着;清洗水池未分类区分使用; 2.烹饪场所排烟设备未定期清洁;排风设施设备配置不够,蒸饭柜蒸汽无法导出; 3.食品原料码放在食品加工区内,未按食材储存条件储存; 4.食品加工区内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未加盖; 5.冰柜内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混合存储; 6.餐具摆放在加工区操作台下,无防尘防虫设施,未保持清洁。 |
责令改正 | |
针对发现的问题,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现场反馈经营者,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责令限期改正。 |